Q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A 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由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编号、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效力”并加盖工商行政章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Q 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A 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
Q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A 工商部门设立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受理专窗,申请人向受理专窗一次性提交《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以及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核准通过后,由受理专窗打印颁发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Q 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使用什么统一编号?
A 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编号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由“三证合一”信息系统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编制规则自动生成。
Q 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办结需要多长时间?
A 申请人将“多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提交给受理专窗,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
Q 个体工商户到市外从事经营活动有特殊需要怎么办?
A 对个体工商户确因业务需要领取税务登记证的,由国税、地税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凭其提交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制发税务登记证。
Q 原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注意什么?
A 已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需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Q 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A 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