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bt365体育在线投注365.tv!今天: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bt365体育在线投注365.tv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长沙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08-29     

一、总则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迅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引发的市场波动,有效保障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工商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需要出发,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构建“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突发性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强化我市工商系统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扰乱经济秩序的紧急情况。

(三)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禁越权执法、粗暴执法和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2、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强化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把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突发性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属地监管。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局的领导和组织下,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形成市、分局、县(市)局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突发性市场波动处置体系。

4、分级响应。根据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响应,实施分级监控。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5、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要做到快速和有效。各分局、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及时沟通,统一调度,正确应对。

6、加强协作。各分局、县(市)局内部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分局、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也要加强地域之间的协调配合。同时,加强与公安、物价、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1、市局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局设立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任组长,成员:朱国辉、王浩林、周自立、许柏松、圣洪兴、潘虹、谢辉。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应对市场突发事件进行领导和指挥;

2)宣布启动应急程序,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关部门组建专门应急指挥部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3)协调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2、市局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相应等级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组建。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指挥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单位和市局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

3、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或由相关部门直接设立。主要职责是:

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署的具体工作;

2)收集、分析研究应急响应期间系统内报送的市场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指挥部;

3)针对应急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相关市场预警工作;

4)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派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4、非应急状态下的常设机构

没有启动应急预案期间,设置非应急状态下的常设机构,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承办,主要职责如下:

1)对分局、县(市)局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2)接受各分局、县(市)局关于市场突发情况的报告,转呈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员相应级别的应急程序。

(二)职责分工

1、市局内设职能机构职责

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业务职责,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并设立应急办公室;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负责接收、传递各分局、县(市)局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2)市场分局

负责组织对粮食、棉花、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和各类有形商品交易市场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措施指导区、县(市)局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组织部署相关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3)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负责组织查处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处理重大群体消费投诉;部署应急响应期间的专项商品质量抽查监测;组织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制假售假恶性案件。

4)公平交易分局

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置全市突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大规模聚集从事传销案件、案值巨大且影响范围广泛的走私贩私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影响恶劣的非法政治性出版物案件。

5)商标广告管理处

负责组织查处有碍社会风化,含有民族、宗教歧视内容,有损民族尊严、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等违法广告以及其他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组织查处社会反响大、涉及范围广的严重商标侵权案件,国内外高度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件,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涉外商标案件。

6)注册分局

负责组织处理内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特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7)外资处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特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8)企业监管处

负责组织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监管及清理无照经营等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9)政策法规处

负责做好有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

10)财基处、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的经费及物资保障工作。

11)信息中心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突发事件处理提供畅通、快捷、稳定的信息网络通道。

消费者协会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引起消费恐慌;受理重大群体消费投诉,调查、调解消费纠纷。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严重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权益的突发事件。

2、各分局、县(市)局职责分工

各分局、县(市)局负责参照市局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各业务机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三)应急联动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下级机关按照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的指挥、部署,实行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各分局、县(市)局要建立与市局预案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指挥机制,接受市局及上级机关的指挥和部署,实现应急联动。

1、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市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

1)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各分局、县(市)局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依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市局。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

2)信息核实汇总。市局办公室接到分局、县(市)局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核实,并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由应急领导小组上报省局。

3)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要指定相关部门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专项应急措施。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应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组织、指导各分局、县(市)局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解除后,应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党组。

2、各分局、县(市)局要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和指挥本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各分局、县(市)局要按照市局部署和各自的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局面。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等级及响应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响应(Ⅰ级):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爆发的疫情、严重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如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严重的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紧急状态、局部战争等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

2、重大突发事件响应(Ⅱ级):适用于因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所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爆发区域性瘟疫和一般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涝、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3、较大突发事件响应(Ⅲ级):适用于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以及罢工罢市、群体性上访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响应(Ⅳ级):适用于个别区域出现的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传销等重大案件,主要是对节假日和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安全事故等,进行预警。

(二)信息报告时限

1、各分局、县(市)局要建立并完善值班制度,对本地区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

Ⅰ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分局、县(市)局须在1个小时内上报市局;突发事件所在地分局、县(市)工商局可直接上报省局。

Ⅱ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各分局、县(市)局在3个小时内报市局。

Ⅲ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各分局、县(市)局须在8小时内上报市局。

Ⅳ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各分局、县(市)局应急处理情况,须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市局专项应急指挥部。

Ⅰ级响应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应急状态解除后五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发生“非典”等严重传染性疫病的地区,须坚持每日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尚未出现病例的地区,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送辖区情况;一旦出现新发病例或其他市场紧急情况,须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

Ⅱ级响应处理情况至少三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五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

Ⅲ级响应处理情况至少一周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五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

Ⅳ级响应处理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应急状态解除后十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

(三)信息预警

对于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

1、市局预警

1)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市局机关部门至少提前两周发布预警通知,部署各分局、县(市)局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市场拥挤等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2)在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市局要发出预警通知,要求各分局、县(市)局做好安全、消防、信访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事件进行有效防范。

3)对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及时预警,防止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事件的发生。

4)对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抢购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预警,防止出现严重市场波动。

2、各分局、县(市)局预警

各分局、县(市)局要对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设计缺陷需及时召回、责令退出市场的商品,及时发布预警,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四)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相关突发事件报告,市局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程序,针对Ⅰ级、Ⅱ级、Ⅲ级响应成立由分管局长任总指挥的专项应急指挥部;Ⅳ级响应可不成立专项应急指挥部,可由相关部门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同时,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局专项应急指挥应在6个小时内,召开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分局、县(市)局,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灾情疫情严重引起及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市局应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各分局、县(市)局积极做好市场监督和社会稳定工作。

2)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疫情护控物资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抗灾物资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大要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保证市场秩序稳定。

3)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重点,切实做好市场稳定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尤其是与突发事件密切相关商品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密切监控市场动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灾后重建。

4)积极开展市场巡查,确保市场流通安全有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灾区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开展市场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督促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守法经营,切实保证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做好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防止因商品质量问题传播疫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必要情况下,依法采取责令商品下架、停止交易、关闭市场等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5)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持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对可能发生人群交叉传染的疫病,工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必要的防护经费,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机关卫生消毒和人员的防疫防病工作。对可能引发较大规模市场波动的自然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在安全防护和保证干部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6)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Ⅰ级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处室的有关人员,以及各分局、县(市)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和主管局长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严禁关机和不应答。

各分局、县(市)局要设立专用值班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市局相关部门正职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干部备勤,如遇紧急情况,相关人员须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各分局、县(市)工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做到在2小时内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计算机设备等设施、装备,应急物资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局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制定应对措施,并下发各分局、县(市)局,督促、指导其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市局应在2小时内紧急通知各分局、县(市)局,迅速做好应对工作。

2)对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伤亡的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涉及工商职能的,市局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控制事态蔓延。根据事故原因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全系统,全面开展市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对局部地区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市局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制定维护灾区市场稳定工作方案,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灾区分局、县(市)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灾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员在岗,节假日50%的人员备勤,所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离队,加强对车辆、通讯器材及其他物资的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3、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对恶性案件的查处

对发生的全市范围内、涉及工商职能、影响重大的恶性案件,市局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事发地分局、县(市)局分管局长要亲自带队实地调查,限期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做出处理,消除影响,并迅速将查处情况报告市局。

对恶性案件中涉及有毒有害食品、化妆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可能出现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以及由于农资质量问题可能造成农业大面积减产或绝收的,应及时做出预警,防止损失扩大。同时,迅速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开展市场专项清理,追根溯源,防止危害事故发生。

2)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对出现涉及工商职能的罢工罢市、群体上访等情况,市局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紧急程度,12小时内报告相关地方政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各分局、县(市)局贯彻执行。

事发地各分局、县(市)局局长及分管局长要亲自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理,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工作,务求及时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认真调查事发原因,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4、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1)大要案件查处。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派出专案小组前往事发地点实地调查,并会同各分局、县(市)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专案小组需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节日市场应对。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市场抢购、违法促销、制假售假、消费投诉高峰、安全事故等问题,市局应至少提前两周以紧急通知等形式下发预警通知,部署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并就防范事故和市场整顿做好部署和安排;各分局、县(市)局应按照市局的节日市场应急预警和市场整顿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专项市场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排查市场隐患,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节日市场安全;全系统都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具体负责部门要确定专人值班;各分局、县(市)局要保证12315执法车辆处于应急状态、30%的人员进行备勤,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市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各分局、县(市)局应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局汇报。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开设信息传递通道,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市局信息中心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各分局、县(市)局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充分发挥12315的网络作用,保证12315指挥中心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申诉举报,全力做好应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分局、县(市)局应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场巡查车辆、商品监测车辆要保持随时待命状态,确保应对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2、各分局、县(市)局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市局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口径,统一发布。

各分局、县(市)局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真相、辨明情况,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件发生地的分局、县(市)局要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局市场监管专项应急指挥部备案。同时,要及时查处工作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市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省局。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信息责任。各分局、县(市)局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在应急响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资奖励。

六、附则

(一)建立全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分局、县(市)局要根据本预案的内容和框架安排,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需要和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的市场应急预案,报市局办公室备案,纳入全系统应急预案体系。

(二)建立专项应急预案系统。各分局、县(市)局要根据市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定突发事件,拟定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局办公室备案并纳入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

(三)建立完善基层应急预案相应机制,各分局、县(市)局要制定本级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报市局备案。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各分局、县(市)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五)本预案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和修订,市场分局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址:长沙市二环一段411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991号 邮编:410007 主办:bt365体育在线投注365.tv 主管:bt365体育在线投注365.tv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南伟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301000046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