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一)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二)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三)完善应急保障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任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另发),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联系等项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员网络
(一)信息报告范围:本辖区发生的涉及工商部门的突发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市场安全、禽流感事件以及工商部门分流人员集会、上访,执法工作遭到围攻等情况。
(二)建立信息员网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事件,应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及时报告联系人员、电话。
(三)信息报告程序:工商所或科、处室信息员(在第一时间上报)——分局、县(市)局、直属单位办公室或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分局、县(市)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15分钟内上报)——市局办公室或值班室。
四、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一)工商所长、管片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基层分局、县(市)局,直属单位领导也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
(二)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将现场情况上报上级工商机关和政府值班室或办公室,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三)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
(四)快速组织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
(五)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受伤者和物资,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工商部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五、应急事件处置职责
各级、各部门相关领导和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事件及时处置。
(一)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应急事件:由各级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主管领导主抓。
(二)流通领域食品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级消保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市场线协助,主管领导主抓。
(三)市场突发事件、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由各级市场线具体负责,主管领导主抓。
(四)危爆行业突发事件:由各级企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领导主抓。
六、制定应急工作详细预案
以下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预案,于9月20日之前报市局办公室。
(一)长沙市工商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预案(办公室负责)
(二)长沙市工商系统建筑物安全工作预案(办公室负责)
(三)长沙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消保处负责)
(四)长沙市工商系统处置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场分局负责)
(五)长沙市工商系统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市场分局负责)
(六)长沙市工商系统处置危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监处负责)
七、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于9月26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