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选购农资 维护自身权益
又到一年春耕时,许多农民朋友正在盘算着购买农资产品。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科学选购农资 维护自身权益”。
一、注意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证照。合法的农资经营者除应具备《营业执照》外,还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证件,千万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农资产品。
二、注意查看产品包装。购买前一定要认真查看产品外包装,确保完整、规范,看看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千万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不全的产品。
三、注意购买农资产品时,要注重考量产品品牌、主要成分含量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内在品质,不要单纯考虑价格优先,不要因贪图一时便宜,被不法商家欺骗。
四、注意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前一定要弄清农资产品的适用范围、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使用,以免造成农作物减产。
五、注意索要购物凭证并保留少量样品。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使用时要注意每个产品都保留少量样品及包装袋,以备保存证据。
六、注意不要购买已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资产品。目前,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甲胺磷、对硫磷(俗称1605)、甲基对硫磷、久效磷、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对于这一类产品,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发现农作物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联系、分清责任。同时,争取采取换种、补种等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八、一旦发生农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先行与农资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或工商行政管理、农业等行政部门投诉。
信息来源: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